(一)进行外贸经营者登记备案是否有注册资本的限制?
没有。新《对外贸易法》第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不是行政许可。外贸经营权的备案登记对外贸经营者而言,没有任何注册资本的“门槛”。
(二)“个人”是否可以进行外贸经营者登记备案?
这里首先要区分对外贸易经营者中的“个人”和自然人的概念。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个人从事任何经营活动,都必须经过工商登记,因此,普通的市民是不能直接以个人身份登记取得外贸经营权的,而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后,才能从事进出口业务。如不办理工商登记,我们备案登记机关就不能予以备案登记。也就是说,个人做外贸必须以取得工商登记及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前提,即变为个体工商户(或独资经营者)。从这个角度说,个人可以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
(三)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需要进行外贸经营者登记备案?
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的经营者都必须办理备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也不例外。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外商投资企业如果仅从事加工贸易的进出口业务,不从事一般贸易进出口业务,可以不进行备案登记;第二,外商投资企业如经营进口商品分销业务,则需报商务部单独审批,不属登记备案范围。
(四)分公司是否可以进行备案登记?
不可以。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
(五)在登记备案后,是不是什么商品都能经营?
并不是这样。新《对外贸易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六)企业如何申请办理一般进出口经营权?
1、对于拟工商注册成立的新企业或拟工商登记的个人,可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直接先向工商部门申请“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经营范围;对已工商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资),在登录我局网站备案登记之前,必须先到工商局增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经营范围。
2、登录我局网站点击“对外贸易经营者网上备案登记系统”,并在网上认真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登记表》中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和真实。
3、在网上提交备案登记数据后,把网上填写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打印下来(包括正面和反面,打在同一张A4纸上)。认真阅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4、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网上提交的备案登记资料予以办理。请于5个工作日后点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理情况查询”,在“经营者查询”中输入企业名称,如系统显示为“有效企业”,请携带资料到指定地点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如超过我局承诺工作日查不到资料,请致电查询原因。
(七)如何领取证书?
请携带下列资料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1、从网上填写好并打印下来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需盖章签字);
2、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法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证书和资料均需带原件核对。
(八)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企业是否需要年审?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商务部于2004年7月颁布实施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不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年审。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对外贸易经营者有关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办法》规定,在30日内到贸易工业局及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登记事项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