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03年8月5日印发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2003]91号),严格规范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是出口收汇核销的管理机关。
第三条 出口收汇核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即出口单位办理备案登记、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均应当在其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
第四条 外汇局根据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核销年度考核情况、国际收支申报率、出口贸易方式、收汇方式以及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等情况,并结合相关部门对出口单位的管理意见,对出口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分别采取自动核销、批次核销和逐笔核销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 外汇局对出口单位实行出口收汇核销员(以下简称核销员)管理制度,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均应当由本单位的核销员负责。

如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一、核销开户。 
  出口单位申请办理“中国电子口岸”IC卡及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开户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开户申请书,核销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提供《外汇登记证》; 
   二、申领核销单。出口单位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核销员证(首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核销员姓名和领单份数及出口合同复印件); 
  (2)出口企业核销员本人“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 
   三、收汇核销。 
   1、全额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外汇预收货款登记管理系统常见使用问题

问题一:在预收货款登记管理系统中做业务的正确流程应如下:

1. 签合同之后做合同登记;
2. 在拿到银行的收汇水单之后做提款登记,做完提款登记2-3天内就可以用电子口岸卡去银行结汇了;
3. 在出口报关后,拿到报关单就可以做注销登记了。

问题二:如何进入系统做业务?为何显示“无此机构”?

登录网站http://www.safesvc.gov.cn/,在网页的左上角可以看到 “登录系统”板块,分别输入企业代码和密码就可以登陆了,初始密码12345678。

如企业第一次登陆时出现“无此机构”的信息,说明系统中无该企业信息,企业可到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由省分局或直属外汇局为其在预收货款登记管理系统的外汇局端做“导入企业基本信息”操作,导入成功后企业即可登陆。

开具红字发票的规定

一、开具红字普通发票

1、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2、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属于货物折让退回不需要开具进仓单,下同),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广州市社保关于异地转入社保关系的办理说明

    从2005 年12 月1 日起,异地社保关系(不包括省社保、花都、番禺、增城、从化)转入我市按4号文规定执行。省、市之间,市与花都、番禺、增城、从化之间的社保关系转移按90号文件执行(退休前3 个月办理)。
    一、政策概述
    (一)转入广州市的基本条件
    1 .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
    2 .最后在广州市参加养老保险
    其中,(1)原为外地户籍现为广州市城镇户籍的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以用人单位名义参加养老保险。(2)原来就是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则不论以何种形式在广州市参保。
    (二)转入后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统筹费的人员
    1 .原为外地户籍现为广州市城镇户籍的人员,在调入或户口迁入本市时(以户口本中标注的入户时间为准),男性超过50 周岁,女性超过40 周岁的要缴纳养老保险统筹费。

广州市一般纳税人企业跨区成立分公司的增值税税收问题

问题:
1、
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2、
分公司可否非独立核算?
3、
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在税收上有何不同?
4、本市跨区成立分公司,分公司是否可以购买发票?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能否刻制发票专用章?

进出口权办理流程

以上仅为大概流程,具体办理流程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工本费约2000元,服务费2500元,总费用(含工本费)约4500元。如需委托办理工商变更,须另加收服务费。
具体情况请咨询谨信。

附录、办理进出口权备案所需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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