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实收资本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核算收到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投入的、构成注册资本的部分;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本科目的名称改为“3001 股本”科目。
2.①收到出资者投资,贷记本科目,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②根据有关规定追加注册资本,借记“银行存款”、“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科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案例及税务提醒
1.1.1收到投资者的出资(货币)
2019年1月1日,A企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由甲、乙二人共同出资,公司注册资金500,000元,其中甲乙持股比例分别为60%、40%,当日,所有的投资额都已经一次性存入相关银行账户。
- 借:1002 银行存款 500 000
- 贷:300100X 实收资本-甲 300 000
- 300100Y 实收资本-乙 200 000
税务提醒:
收到注册资本,需记入资金账簿,该账簿需要缴纳印花税,于启用记载资金的账簿时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贴花。
1.1.3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非货币性资产)
2019年2月1日,收到C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D企业将自己的信息技术专利投入到C企业,从而可以参与C企业的加速成长的过程,分享发展成果,这个专利可以折合C企业10%的股份,计价500 000元,经过协商,该专利可以确认的价值为600 000元。
- 借:170100X无形资产-XX信息技术专利 600 000
- 贷:300100X实收资本-D企业 500 000
- 300200X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00 000
税务提醒:
收到注册资本,需记入资金账簿,该账簿需要缴纳印花税,于启用记载资金的账簿时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