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计提企业所得税

2018年9月30日,计提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5000元。

税务提醒: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results matching ""

    No results match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