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
(一)销售收入
财会部门收到储运或业务部门交来已出运全套出口单证,依开具的出口外销发票上注明的出口额折换成人民币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客户名称(美元,人民币)
-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
收到外汇时,财会部门根据结汇水单等,作如下分录:
-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发生汇兑损失时)
- 银行存款
-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客户名称 (美元,人民币)
- 营业外收入-汇兑收益 (发生汇兑收益时)
(二)不予抵扣税额的计算
按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作如下分录:
-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的“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体现为正数。
★注意:出口企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按证明上注明的“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贷记以下分录:
- 借:主营业务成本 (红字)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的“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体现为负数。注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剔除“免抵退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抵减额”后填报。
(三)按照退税审批单做帐务处理
出口企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应根据批复上的“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作如下分录:
-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退税额)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免抵税额)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免抵退税额)
并将批复上的 “应退税额”在纳税申报表中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进行申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