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固定资产清理
2019年2月1日,清理一台机器设备,该设备原价为150 800元,累计已计提折旧145 000元。在清理过程中,2月3日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5000元,并收到残料变卖收入2 500元,支付相关税费300元,2月4日完成清理,假设本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9年2月1日,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 借:1606固定资产清理 5 800
- 1602累计折旧 145 000
- 贷:1601固定资产 150 800
2019年2月3日,支付相关费用及税费:
- 借:1606固定资产清理 5 300
- 贷:1002银行存款 5 000
- 222100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2019年2月3日,收到变卖收入:
- 借:1002银行存款 2 500
- 贷:1606固定资产清理 2500
2019年2月4日,完成固定资产清理,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 借:571100X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 8 600
- 贷:1606固定资产清理 8 600
提示:
若收到残料变卖收入为12000元,则固定资产清理清理科目贷方余额为900元,转入营业外收入:
- 借:1606固定资产清理 900
- 贷:530100Y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收益 900
税务提醒:
1.增值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2.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